庆阳市推行“两个一”制度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收费行为

来源:庆阳市编办 作者:高伟 付明骞 发布时间:2017-03-24

近期,甘肃省庆阳市审改办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一次性告知制度》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一费清”制度》,进一步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收费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

一是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出台了《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就实施的内容、主体、职责、义务、程序等10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要求审批主体当场审核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申请人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交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等情况。同时,附带了《审批收费一次性告知书》,《告知书》上列明审批项目、审批部门、承办人、申报单位、个人信息、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告知书出具时间等内容,全面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进一步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

二是全面推行收费项目“一费清”制度。建立了《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一费清”目录清单》。对涉及审批收费的土地注册登记发证费、水土保持补偿费、超标污水排污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22类共33个项目的收费环节、收费标准、批准层级、管理方式、收费依据和执行单位等进行了量化明确,并在市级相关网站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涉批收费项目“一费清”清单,最大限度压缩收费的自由裁量权,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收费的透明度,有效实现审批收费科学化、规范化、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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