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机构编制工作综述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9

庆阳市机构编制工作紧紧围绕中心,主动适应新常态,探索机构编制管理新路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放管服”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努力破解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合理配置机构编制公共资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2016年,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坚持机构“撤一建一、撤二减一、多撤少建”原则,先后设立了市能源局、城乡居民健康保障局等正县级建制机构4个,能源化工检验检测中心等副县级建制机构2个,将老年医院升格为正县级。在华池县、合水县分别设立了正县级建制南梁大景区管委会和副县级建制工业集中区管委会,为8县区新设了正科级建制的机关事务管理局、“三农”资金审计中心,将政务中心升格,在各乡镇设立了正科级建制农村公路管理所,在4个国有林场和41个乡镇设立了正科级建制林区检察室和乡镇检察室,作为市林业检察院和县区检察院派驻机构,有力助推和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为了更好地保障重点领域,庆阳市大力推行简政放权,积极优化发展环境。集中精力下好“放管服”先手棋,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6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减少700多项,减幅达75.5%。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形成了市、县区两级“一单两库一细则”监管模式,实现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和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无缝对接。更新完善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并在甘肃政务服务网及市级相关网站公开公布;压减市级68个部门(单位)573项行政审批及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事环节396个,减少办理时限5983个工作日,缩短办事时限达35%以上,审批提速率达到66%以上,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

统筹谋划“重点领域”全盘棋,统筹推进党委、政府机关和民生领域改革,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支撑保障。调整了纪委监察机构,结合庆阳市实际,将市党群纪工委和原来派驻在部门单位的42个纪检组、监察室全部予以撤销整合,新设6个综合派驻纪检组、12个单独派驻纪检组,一次划转编制72名;8县区纪委内设机构设置到位,进一步优化了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了市、县区人大工作机构,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管理体制,将司法所设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配备充实了一线工作力量,落实了基层司法体制改革。探索推进扬黄人畜饮水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络安全等管理体制理顺等工作。坚持“控总量、优结构、保重点、促发展、增活力”原则,先后为市能源开发、公共资源交易、检验检测、养老服务、教育、卫生等行业余缺调剂编制459名,引进各类高学历紧缺专业人才52名,录用补充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人员73名,有效解决了部分单位人才青黄不接的问题。

把握全局走好“分类改革”这步棋,采取“先易后难,逐步理顺”的办法,稳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目前,市级分类批复事业单位215个,占应分类单位76.7%,提出了剩余70个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并对已批复公益类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

多策并举,提升管理水平。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凡成立机构、增加编制、增设领导职数和公开招考、人才引进和政策性安置等事项,各主管部门必须先与机构编制部门衔接,申请报批、审查备案,统一由编制部门按规定管理权限办理。建立有效管控机制,严格落实“编制审核在先”制度,各部门协同联动,严把关口,保证编制、人社与财政供养人数和实名制相统一,有效遏制了财政供养人员无序增长。建立机构编制评估机制,对要求增加编制的市直27个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主要职责消失、职能萎缩或没有工作人员的“僵尸”事业单位坚决予以清理,先后核销盘活编制423名,核减工勤编制74名、自收自支编制92名,超额完成控编减编消化任务。

坚持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了机构、编制、职数、人员和用编申请、入编登记、职数使用核准、出编备案“四台账四表册”,做到了数据准、底子清、情况明。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范畴,强化监督检查,探索开展了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日趋规范,事业单位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激发了事业单位工作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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