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再次取消95项证明事项

来源:审改科 作者:付明骞 发布时间:2018-08-23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公布了市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三批取消的95项证明事项,涉及教育、司法、住建、人社、民政、农牧、林业、质监、食药监、卫计、文广、水务、健保、运管、公路、体育、公积金中心、气象、红十字会等19个政府部门和单位。至目前,庆阳市先后分三批清理取消“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不合理证明共140项。


《通知》要求,对于《目录》中已取消的证明事项,在开展审批服务过程中,承办部门及驻厅窗口单位不得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家、省上安排部署,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做好证明事项的清理精简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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