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编委《关于调整庆阳市及所辖区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批复》和庆阳市委办公室、庆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县乡三级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精神,经四届市委常委会第114次会议研究,将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分别重组为西峰区、庆城县、环县、华池县、合水县、正宁县、宁县、镇原县乡村振兴局,为县(区)政府工作部门,规格为正科级,由县(区)农业农村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同时,将原深度贫困县镇原县、环县设置的30个乡镇扶贫工作站分别重组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原机构性质、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保持不变。未设置扶贫工作站的乡镇,乡村振兴工作由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承担。
市、县、乡三级乡村振兴机构的成立,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