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把握中央对新时代宣传工作的制度安排和规范要求,深刻领会、全面践行《条例》中的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努力提升宣传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宣传思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机关宣传思想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宣传等工作,确定专人承办宣传思想工作业务,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新闻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拟定了年度新闻发布计划,确定了新闻发言机构和新闻发言人。
二是统筹谋划部署。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党委(党组)7项宣传工作职责,及时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宣传工作部署要求,坚持把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年度工作要点,将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引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发展行稳致远。
三是深化理论学习。坚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三会一课”集中学习和干部职工集体学习计划,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领导带学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学习原著与研讨交流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准确掌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做好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2022年,共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6次、专题研讨交流6次,理论中心组成员讲党课5次。
四是强化考核督查。认真落实宣传思想工作“四个纳入”要求,坚持把宣传思想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监督执纪问责范围,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定期督查宣传思想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研判机制,努力推动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