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三举措”健全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来源:监督检查科 作者:高伟 发布时间:2024-07-03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期,庆阳市委编办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和我市实际,从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县两级民营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一是因地制宜设置机构。本轮机构改革,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和 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改革要求,结合庆阳实际,健全营商环境、能源等机构体系。市级层面,在市发改委挂牌设置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并设立了“经济体制与民营经济发展科”县级层面,8县(区)统一在发改局挂牌设置营商环境建设局,同步明确了承担民营经济工作的相关股室做到了有专门的机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

       二是准确界定职能任务。本轮机构改革,我们综合考虑“改革前与后、对口部门上与下、现行职责顺与否”等因素,统筹研究职任务变化情况的基础上市、县分别制定印发了发改部门“三定”规定调整方案,明确了民营经济方面的7职责(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全市民营经济、民间投资发展状况,拟定民营企业投资项目清单、民间推介项目清单,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有关问题,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厘清职能任务。

       三是有效补强工作力量本轮机构改革,坚持“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综合考虑“一些单位人员富余、一些单位人员紧缺”等问题,依据“专业特长和工作需求”进行系统优化和调整划转,县(区)向发改部门转隶人员38有效保障了营商环境建设、能源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工作所需做到了以事择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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