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填补了政策空白。《意见》专题规范了各部门(单位)人员入编管理工作,填补了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编政策上的空白,为县(区)、部门落实人员入编提供了基本遵循,使得县(区)在实际工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充分肯定。
二是体现了入编公平。《意见》坚持用一套标准、一把尺子、一个尺度建立积分评价体系,做到了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有效避免单位主观人为因素干扰,使入编管理工作全程规范操作、阳光运行,为干部职工搭建了公开平等竞争平台,促进编制资源合理高效利用。
三是激发了用人活力。《意见》综合考虑工龄、学历、职务、职称、考核、奖励、测评等因素,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进行科学量化,对学历高、能力强、奖励多的年轻干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让多劳者、绩优者优先纳入编制管理,进一步激发了用编用人活力。如将学历纳入积分内容后,带动了年轻干部学习热情,两年来,全市共有800多名正式编外人员提升了学历档次。
四是缓解了社会矛盾。《意见》贯彻“人编对应”要求,着眼解决部门(单位)入编管理标准不够统一、程序不够规范、有空编而长期不入编等问题,创新理念和方式,改变了过去入编时只看参加工作时间和进入本单位时间的单一做法,妥善化解了部分人员编外运行、部分年轻优秀干部成长受限等问题,社会反响良好。
五是扩大了应用范围。部分县(区)将积分制管理措施扩展应用到职称评定、职务职级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有效解决了实施中的矛盾和问题,得到了广大干部职工高度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