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

来源:县区科 作者:苏效弘 发布时间:2024-10-10

       近年来,庆阳市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对标机构编制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持续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传学习,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化水平。

       一是在强化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上下功夫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甘肃省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列入市委常委会、市委编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及市委党校主体班次培训内容,持续强化“关键少数”对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学习解读,推动“编制就是法制”的意识入脑入心。压实编办干部的宣讲培训责任,充分利用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和机构编制讲堂分期轮流解读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推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宣讲培训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引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树牢机构编制法制理念。

       二是在强化机构编制严格管理上下功夫坚决贯彻落实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严格执行机构、职能、编制和领导职数等相关政策规定,进一步细化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和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推动机构编制管理各环节科学化、规范化。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从严规范编制使用申报、出入编管理、人员实名制管理等业务程序,各部门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须经部门党委(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市委编办提交请示,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或必要性的佐证材料。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于次年初向市委编委报告上一年度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切实强化部门党委(党组)执行机构编制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是在强化机构编制监督评估上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实际制定评估方案,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听、查、看、评”等方式,适时对县(区)市直部门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情况、机构运行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部分单位的机构编制进行了优化调整。建立健全部门协调配合联动机制,加强与组织、纪委监委、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监管合力。将县(区)市直部门党委(党组)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情况、“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批复文件执行情况、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及成效等列入市委巡察的重要内容,编办选派干部参与巡察,并将发现的问题列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不断彰显了机构编制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