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把登记受理关口。市委编办收到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文件后,首先从内容是否合规、于法是否周延、程序是否严密、材料是否真实、行文是否规范、要件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式受理。不符合政策要求及调研评估不充分的,说明理由予以退回。
二是严密开展专题论证。市委编办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后,积极采取实地调研、商议沟通、函件咨询、电话了解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规范性开展调查研究和审查。对涉及重大问题的申请事项,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邀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三是严实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市委编办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纵向了解中央、省级层面情况和省内市州同类地区比对情况;横向了解本市县(区)同层级机构比对情况和有关历史沿革比对情况,提出合理合规的审核意见。
四是严格进行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中共庆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审议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对论证成熟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市委编办室务会议集体审核研究后,按程序提请市委编委审批,重大事项报市委审批。根据管理权限和程序,副处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调整设置,按程序报省委编办审批;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的调整变化,按程序报省委编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