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从严落实机构编制事项审核审批流程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

来源:县区科 作者:李来生 发布时间:2024-10-10

       近年来,庆阳市委编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治”的意识,坚持职权法定科学配置总量控制分级管理动态调整原则,持续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不断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严格按照登记受理、专题论证、对比分析、审核审批等申请事项办理流程进行审批,持续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规范化

       一是严把登记受理关口市委编办收到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报送的机构编制事项请示文件后,首先从内容是否合规、于法是否周延、程序是否严密、材料是否真实、行文是否规范、要件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的,正式受理。不符合政策要求及调研评估不充分的,说明理由予以退回。

       二是严密开展专题论证。市委编办受理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后,积极采取实地调研、商议沟通、函件咨询、电话了解等方式,对机构编制申请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规范性开展调查研究和审查。对涉及重大问题的申请事项,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邀请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专家学者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三是严实进行对比分析。对于县(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上报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市委编办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纵向了解中央、省级层面情况省内市州同类地区比对情况;横向了解本市县(区)同层级机构比对情况有关历史沿革比对情况,提出合理合规的审核意见。

       四是严格进行审核审批。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中共庆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审议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对论证成熟的机构编制申请事项,市委编办室务会议集体审核研究后,按程序提请市委编委审批,重大事项报市委审批。根据管理权限和程序,副处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调整设置,按程序报省委编办审批;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的调整变化,按程序报省委编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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