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委编办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庆阳市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措施》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任务、靠实责任、精心实施,以机构编制资源的高效用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
一是优化机构设置。聚焦乡镇街道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4项主要职能,统筹精干设置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按20%压减,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压缩为4个,事业单位一、二、三类乡镇分别压缩为5个、4个、3个,街道事业单位压缩为4个,共精简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244个,以机构“减法”换取运行效能“乘法”,基层管理体制更加简约高效。
二是规范挂牌机构。除中央明确要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3个牌子外,乡镇街道不再加挂各类牌子,共撤销牌子1420个(每乡镇平均11.64个),杜绝了上级部门通过给基层“挂牌”等形式将本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转嫁给基层的现象,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严格落实“乡镇街道一律不设议事协调机构”要求,累计撤销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89个,让乡镇街道腾出更多的精力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
三是强化属地管理。探索推进“县编乡用”管理方式,将使用县区直编制的乡镇街道派驻机构人员交由乡镇街道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调度使用,除公安派出所外,派驻乡镇街道的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均以乡镇街道管理为主,并赋予工作考核权和人事任免建议权,确保基层调得动、用得顺。
四是优化职能配置。本轮机构改革中,市委编办及时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乡镇街道机构整合撤并和职责调整情况,制定印发了《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三定”规定》,准确界定职责、明晰职责范围、厘清履职边界,为乡镇街道履职提供了法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