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筑牢事前思想共识。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试行)》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班课程,收集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文件汇编》110多册,并向市、县(区)编委领导和编办干部职工赠阅,进一步扩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面,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机构编制系统干部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范围,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强化刚性约束,增强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凝聚全市上下对抓好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的思想共识。
二是夯实事中监管链条。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工资审批为抓手,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采集更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平台数据维护,实时监测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编制使用、干部配备等情况,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和结果应用,常态化发挥预警预测功能,做到“数据清、情况明、研判准、联动快”,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为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三是落实事后跟踪问效。落实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制度,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编制、机构改革落实情况评估、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等为重点,围绕部门职责落实、人员业务融合、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流程完善等方面,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汇总调研核查情况,分类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督促部门单位高效履职。同时,积极发挥与组织、人社、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不定期互通机构编制方面的有关情况,进一步形成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