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从三个方面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力量配备

来源:县区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08

       近年来,市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市、县文物行政部门力量配置和职能配置,加强基层文物保护机构人员编制保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任务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力量。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理顺文物保护工作机制。为强化落实理顺文物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市委编办积极沟通协调,在县(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加挂“文物局”牌子,承担文物行政管理工作。督促县(区)修订完善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三定”规定,明确文物保护相关职责。同时,给县(区)充分设置了文物保护管理事业机构,从管理体制上,全力支持保障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二是加强编制调配,充实文物保护工作力量。在不突破领导职数总量的前提下,市委编办充分调研论证,为县(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核增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专职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积极指导县(区)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持续深化编制调剂挖潜力度,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核增一定数量的编制,用于补充工作人员。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文保员、讲解员等工作力量配备。近3年来,共调剂增加编制6名,政府购买服务100余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

       三是用好招考招聘,补充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在每年的公务员招录计划和事业单位招聘计划中,安排一定数量的空编,用于县(区)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引进文物、考古等专业人才。近3年来,累计审批市、县文物保护部门用人用编计划50余名,推动基层文物保护人员结构不断优化,专业化水平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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