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庆阳市委编办以全省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为契机,聚焦机构编制资源有效盘活和高效使用,采取“四项”措施,持续推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一是盘活“用”。着眼于编制资源盘活使用,细化市级党政部门人员编制规范管理使用措施。在严控总量、增量的基础上,采取“统筹使用”、“分类管理”、“动态调整”、“消用结合”等调控措施,持续加强部门编制规范管理,创新性解决编制总量不足和使用受限之间的矛盾,提升了编制使用效益,推进部门(单位)人员结构优化。
二是动态“调”。着眼领导职数高效配置,建立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在核定的总量内,实行领导职数“部门平行间、机关与下属单位上下间、下属单位左右间、科室系统间”四维动态调整,打通要素流动通道,发挥领导职数对干部队伍的正向激励作用。
三是探索“改”。着眼构建“扁平化、集约化、高效化”的内设机构体系,探索开展“大科室”制改革。按照“积极稳妥、解决问题、逐步规范”的思路,综合考虑部门(单位)内设科室、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人员配备等要素,分类型、分批次推进市级党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大科室”制改革,促进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精简优化、科室力量有效集聚、相关事项相对集中、履职质效不断提升。
四是规范“入”。着眼全市项目人员规范入编,推行编制积分制管理。采取“积分入编及正向激励与负面清单约束”的方式,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特别是中小学校服务期满留任基层项目人员有序纳入编制管理,保障相关待遇落实,激发了用人活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