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庆阳市委编办按照“积极稳妥、解决问题、逐步规范”的思路,综合考虑市直部门(单位)内设科室设置、编制职数核定、科室力量配备等要素,以“机构精简、职责归并、运行顺畅”为目的,分三批次在市直部门(单位)实施“大科室”制改革。目前第一批7个试点部门(单位)改革任务已全面完成,第二批持续跟进的22个部门正在按“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形式有序推进。通过改革,初步实现了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科学设置、相关事项集中办理、系统人员灵活调整、科室力量有效集聚、履职质效不断提升的目的。
一是全面梳理职责。指导部门(单位)从实际出发,以“资源有效整合、人员优化组合、工作高效运转”为目标,以“三定”规定及机构编制批复文件为重点,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系统梳理本部门及内设机构的历史沿革、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变化等情况,以科学配置职责为重点,对内设科室职责和承担的工作任务量进行细化分析,作出客观评估,为其内设机构整合归并及优化设置提供依据。
二是科学组建机构。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依据部门(单位)现有编制规模、人员结构、工作任务、干部配备等因素,充分考虑科室承担的工作任务、对口上级部门处室设置情况,采取整合重组科室、优化调整职能、明确统分主次关系及衔接配合方式等措施,推进内设科室结构性重组和体系性重构,保留职责饱满、运行顺畅的业务科室,整合职能单一、职责相近科室。对现有内设机构人员平均达到3人及以上的部门(单位),重点对职责任务相近科室予以整合或职能予以优化。
三是规范赋予职能。聚焦部门(单位)内部高效运转,按照“一件事项原则上由一个科室负责、同类事项一条线运行”的思路,结合部门(单位)各项职责对应的具体事项,对整合后各科室职责任务进行重新细化明确。原则上行政审批职责集中到一个科室,简化审批流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由一个“大科室”负责,除系统人事管理任务较重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再分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工青妇组织依照章程设置,不设实体机构;设置重点向业务科室倾斜,综合性内设机构不得超过内设机构总数的三分之一。整合后的“大科室”与上级部门处室的上下对应关系,既允许“一对多”,也允许“多对一”,做到事事有承接、责任靠到位,科室之间职责事项不重复、不挂空,任务量基本相当。
四是高效配置资源。根据调整后科室职责和日常工作量变化情况,统筹核定科室人员编制,新组建“大科室”人员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他保留的科室工作人员也一般按平均不少于3人掌握,工作任务重的科室人员可以适当多配备工作人员,坚决消除“一人科”问题。部门(单位)可根据工作任务变化情况统筹调配工作人员,以保证重点科室和核心业务工作所需。
五是规范核定职数。实行“大科室”制的内设科室领导职数一般按1-2名核定。部门(单位)现有科级领导职数与新核定科级领导职数相比需要核减的,若目前空缺则直接予以核销;若目前配备科级干部,则随干部消化情况实行“退一消一”。“大科室”探索实行AB角制,“大科室”负责人与副职互为AB角,副职与科室工作人员互为AB角,在不同业务流程中担当不同工作角色,一专多能、一岗多用,做到工作有侧重、分工不分家,增强整体合力。
六是严控科室挂牌。推行“大科室”制部门(单位),在“大科室”设置上,一般只设置1个规范名称,即可体现科室主责主业,也能实现与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处室对应。因工作必需,确需在科室加挂牌子的,一律从严控制。
七是保障干部待遇。实施“大科室”制部门(单位),对因内设机构精简或整合而无岗位安置的科级领导干部,保留其现有职务职级待遇不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正常职务职级晋升不变,待有空缺职位后优先安排、逐步消化,保持干部队伍稳定,以营造良好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