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三维发力” 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

来源:监督科 作者:苏效弘 发布时间:2025-11-26

       庆阳市委编办始终以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遵循,  将法治思维贯穿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通过“思想铸魂、制度筑基、监督提效”三维发力,全方位树牢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体制机制保障。

       深化多维学习教育,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坚持把政策法规学习作为法治意识培育的首要任务,构建分层分类、全域覆盖的学习体系。在领导干部层面,提请市委常委会、编委会议专题学习 《条例》《规定》 等核心法规,印制《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汇编》向市委、 市政府、市委编委主要领导和县(区)编委领导、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赠阅,推动“关键少数”带头树立法治观念。在干部队伍层面,举办专题读书班逐字研读  《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论述摘编》, 开设 “机构编制讲堂”, 通过“干部主讲、互学互促”模式解读政策要义;举办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对市直部门和县区机构编制业务主办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在社会普及层面,推动法规教育进党校、进课堂,将机构编制纪律规定纳入党校主体班次教学计划,编印发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手册》,依托庆阳机构编制网开设政策专栏,全方位提升法规知晓度。

       健全制度规范体系,强化法治运行支撑以制度刚性保障法治执行,构建“程序法定、管理闭环、标准明确”的工作机制。在审批程序方面,制定市委编委、市委编办审议事项清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从部门动议、专题论证到审核审批的各个环节予以全流程规范, 同步完善备案工作规程,实现“议事有范围、报批有标准、备案有流程”。在日常管理方面,创新推出《机构编制实名制业务办理流程》, 明晰要件标准与办理环节,依托实名制信息系统构建“数据采集 —汇总分析—综合评判”链条,以“数智编办”赋能管理科学化。在配套制度方面,出台领导职数动态调整、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等创新文件,梳理完善《编委工作规则》等制度体系,确保现行规定与《条例》无缝衔接。

       构建立体监督格局,压实法治执行责任建立“宣传预警、部门联动、督查问效” 三位一体监督机制, 维护机构编制纪律严肃性。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印发典型案例通报、专项培训解读《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方式,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筑牢纪律防线。健全联动机制,与组织、巡察、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将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形成监督合力。 深化督查整改,采取专项+常态、数字+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对县区和部分市直部门机构编制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全过程跟踪式抓促,以高质效的监督助推高质效的管理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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