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机构编制管理行为和事项办理程序,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对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范、保障和引领作用。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学习宣传。认真履行党内法规制度执行部门责任,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纳入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党校(行政学院)培训计划,选派班子成员在市委党校主题培训班开展机构编制法规政策讲解辅导,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规政策做好机构编制工作。坚持常态举办机构编制业务培训班,邀请省、市相关专家学者进行培训,编印《机构编制法规政策文件汇编》《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宣传册》,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知晓度和干部队伍依法依规履职能力水平,助推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走深走实。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事项评估闭环管理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县(区)机构编制批复事项全程跟踪追溯闭环管理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县(区)近三年省、市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落实情况开展复核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构建起了“跟踪—评估—督促—调整”的闭环管理机制,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优化机构编制配置、调整职责的重要依据,县(区)机构编制事项的运行效率进一步提升。
三是强化编制职数要素流动刚性约束。制定印发了 《关于规范管理使用市直党政部门人员编制的意见》《关于建立领导职数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整机制的意见》等,探索推进市级党政部门人员编制统筹使用的新型管理模式, 有效解决行政编制不足和已核定机关事业编制控制性使用问题,促进部门单位人员结构持续优化。 在核定总量内开展市县 (区) 党政部门间处 (科) 级领导职数和部门系统内及部门下属单位间科级领导职数的动态调整, 打通领导职数调整划转通道,通过领导职数资源的总量控制和盘活使用,有效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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