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高质量推进事业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事业科 作者:王靖权 发布时间:2026-02-03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监督管理,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事业单位依法诚信履职, 根据《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庆阳市委编办通过“统筹筑基、服务赋能、监管提效”等举措,高质量推进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统筹筑基,构建工作体系。坚持把统筹部署作为首要环节,着力破解工作推进中的协同难题。一是清单化管理全面梳理掌握登记的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事项变更、待办事项等情况,对涉及事项调整的单位实行清单化管理,跟踪指导办理登记事项变更。 二是责任化推进构建“事业单位自查、举办单位审查、编办核查”三级责任链条,倒逼年度报告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动态调度联合举办单位对未报送单位逐一督促提醒,确保应报尽报、不漏一家。

  二、服务赋能,打造高效通道分析研判事业单位填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 主动提供服务针对部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专办人员调整频繁、操作不够熟练等问题,加强与事业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专办人员推送有关政策规定、操作流程,实施线上业务培训。 通过电话和微信工作群等交流平台实时跟踪进程、答疑解惑,更高程度推进“信息化办理”,提升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定期归纳整理受理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发布工作提示,切实提高填报效率和质量

  三、监管提效,筑牢运行防线以严审细核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年报公示从“程序性完成”向“实质性规范”转变。 实行“双审核”工作机制,材料上传前,由各举办单位对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相关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材料上传后,由登记管理机关单位审查填报规范性、 数据准确性和附件完整性,重点审核事业单位履职情况与核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填报事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实际净资产年末数与登记开办资金数的变化幅度是否超过20%,年度报告信息是否详实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修改补充。对未按规定进行年报公示以及年报内容填报不规范的事业单位,及时予以记录并通报至举办单位, 在后续登记事项办理过程中重点关注,落实全过程监管职责,助推事业单位持续提升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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