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和《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4年10月22日-10月25日,市委编办组织开展了2024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对象。从核准登记的219家市直事业单位法人中按1%-3%的比例抽取了5家事业单位作为抽查对象,分别为: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蒿咀铺林场、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东华池林场、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华池分局城壕林场、数算电产业融合(庆阳)研究院、庆阳市自然资源综合事务中心。
(二)抽查内容。重点对被抽查事业单位业务活动开展情况、《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等八大项内容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
二、抽查结果
通过面对面座谈、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了实地抽查,发现5家事业单位均能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职、规范运行,也能够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及时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的开办资金均与实际不符。实际净资产数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已超过20%,但未提出申请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二是住所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在迁入新住所前未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办理住所变更登记;
三是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管理不够规范。大部分单位无证书管理制度、使用台账记录等,存在证书(正本)未悬挂在业务活动场所醒目位置的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思想认识。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以此次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认识与重视,严格对照指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认真做好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以及年度报告公示等工作。
(二)强化内部管理。各事业单位要建立法人证书管理制度,包括法人证书的保管、使用范围、违规使用的处罚措施等,确保法人证书规范管理使用。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填写年度报告书,规范收集整理相关材料。
(三)明确相关规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本次未核查的其他事业单位要对照发现的问题积极自查,针对本单位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附件:2024年市直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情况汇总表
中共庆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