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动态(2016年第2期)

来源: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7-18

机构编制工作动态


第2期

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一、重要新闻

1. 李克强总理签署第666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指出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涉及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66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在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方面,通过修改29部行政法规,取消了物业管理师注册执业资格认定等45项有关生产经营活动许可、资质资格认定核准;通过修改18部行政法规,将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等29项审批项目的审批权,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到地方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在工商登记“先照后证”改革方面,通过修改31部行政法规,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5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在价格改革和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方面,通过修改3部行政法规,放开了药品等3个领域的竞争性价格;通过修改3部行政法规,取消了企业注册登记费等2项收费。在加强后续监管方面,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强化了有关部门对审批项目取消调整后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管,增加了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等日常监管措施,明确了行政主管部门对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查处职责,规定了未具备一定条件从事相关活动的处罚措施。

2. 李克强总理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要强化“互联网思维”。大多数审批事项都可以实现网上办理,这意味着生产力的解放。而政府真正要加强的工作就是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实施“双随机”抽查,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3. 国务院印发《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决定再清理规范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全部取消事项,清理规范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评估、论证、鉴定、证明等材料,共94项;第二类是由原来的申请人委托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材料,改为审批部门根据审批工作需要委托开展技术性服务,共53项;第三类是经清理规范后,改为既可由申请人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由申请人继续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共45项),这些事项将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目前,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集中清理规范工作基本完成,原来作为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已经取消70%。《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4. 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取消地方卫生部门对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公共场所核发的卫生许可证,有关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一家许可、统一监管。

5. 我国简政放权改革正在向纵深推进。三年来,国务院部门共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00多项,取消或下放比例近半,并全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商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企业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企业登记“三证合
一、一照一码”实现全覆盖,“先照后证”改革深入推进,前置审批事项仅保留39项。企业最关心的投资审批核准事项大幅减少,中央层面累计减少76%,核准企业投资项目由2013年的248个减少到2015年的62个,95%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和98%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都改为了网上备案管理。资质资格许可认定、中介服务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得以清理规范,全国共取消272项职业资格认定和70%依附于审批的中介服务事项,148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中央层面取消、停征、减免4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各地也都取消、减免了一大批本地区设立的收费项目。中央在大力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各种不合理收费的同时,更加重视简政放权改革的顶层设计和系统推进。2015年年初,中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到2015年年底清单式管理架构初步确立,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公布了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4个省份公布了责任清单,17个省份公布了市县两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4个省份正在开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试点。2015年5月国务院制定了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统筹推进行政审批、投资审批、职业资格、收费管理、商事制度、教科文卫体等领域的简政放权改革,简政放权工作进入全面深化阶段。

6. 中国城镇化率从2000年到2014年期间,从36.22%增长到54.77%,平均每年有2072万农村人口进入城镇。截止2014年底,中国统计上的城镇人口已经达到7.49亿。

二、中央部委

1. 中央编办召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传达了李克强总理在国办信息专报《四川新津县试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取得实效》上关于“对做得到位、做得好的地方,不仅要总结经验,也要予以激励”的批示精神。中央编办何建中副主任作了总结讲话。一是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的成效。他指出各地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总结出了许多很好的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试点情况良好,成效明显,总体效果比预料的要好。二是鼓励支持各地积极开展试点工作。他指出试点工作不存在根本性的、颠覆性的问题。各地区要有信心、决心,也要有恒心,抓紧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继续深化、探索、总结,为面上推广提供经验。鼓励支持各地从自身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创新。只要有利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方便企业群众办事,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中央编办都大力支持地方开展试点。各开发区、功能园区全部推开没有问题,县(市、区)也没有问题,有条件的地级市也可以开展试点。三是争取简化试点程序。他表示,中央编办和国务院法制办考虑简化试点审批程序,将提出具体条件和标准,市县开展试点由省委、省政府批准即可实施。四是试点工作要协调好几方面关系。要从体制、机制上处理好审批局与其他政府部门的关系,重点协调好审批与监管的关系,搞好衔接,职能部门要把主要精力放到监管上,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着力解决信息孤岛问题,搞好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国务院法制办政府法制协调司赵振华司长在讲话中表示,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支持试点工作,全力配合中央编办做好相关工作,地方法制办也要积极配合支持试点工作;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没有法律障碍,目前正在研究简化试点程序;试点地区要处理好审批与监管的关系,成立行政审批局只是审批权与处罚权的分离,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不变,市场秩序的维护不是靠审批,而是靠监管,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地在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的同时,要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表示,建立法官员额制,就是要通过严格考核,选拔最优秀的法官进入员额,并为他们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审判辅助人员,确保法院85%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3. 最高人民法院到2015年底,全国共有417个法院纳入司法改革试点,其中,吉林、上海、湖北、海南已在全省(市)范围内推开。另外,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司法改革任务有29项,已完成11项,绝大部分已开展试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6年将适时增设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研究提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的方案,完善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海事海商案件、环境资源案件的管辖制度,改革审级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专业、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

4. 商务部定于2016年3月24日在北京市召开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交流各地商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及工作成效,部署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 环保部已牵头印发《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实施方案》,编制《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环境监测机构编制标准化建设工作。

6. 民政部成立未成年人(留守儿童)保护处,隶属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是民政部首次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设立专门业务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拟定未成年人保护发展规划、工作方针、政策,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农村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指导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管理并拟订建设、服务标准及管理规范;开发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和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信息系统;协调未成年人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7. 证监会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主要内容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受理机构、审核机构、审批数量、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程序、审批结果、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办理流程图、申请材料示范文本等要素,已在证监会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予以发布,并提供电子文档下载服务。

8. 我国国有林场改革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成效。截至目前,21个省区市成立了省领导任组长的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国家国有林场林区改革工作小组已完成了广东、北京等22个省区市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批。浙江、江西、甘肃、湖南、山东、河北6省试点工作已通过了国家验收。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的原则,试点地区国有林场由832个优化整合为615个,减少26%。事业编制由45194个核减为29981个,较改革前精简34%,人员和机构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实现了“因养林而养人”的目标。

9. 全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10. 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70%的市和30%的县整合了食品和药品监管职能,成立了独立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

三、外省市

1. 云南省政府召开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云南省第一批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省政府这次决定清理的中介服务事项共有108项,对应111个行政审批事项,涉及18个省直政府部门。对这些事项,分3类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决定55项中介服务事项不再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对申请人可以按规定自行编制有关文件的事项,政府部门必须在门户网站提供标准范本并免费供公众下载参阅,使政府部门之前转移给中介的法定服务职能回归政府自身。二是对43项法律法规规章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规定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申请人可以委托任何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相关服务,审批部门不得干涉,也不得再委托同一机构开展该事项的技术性审查。三是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且要求申请人必须委托审批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特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仅保留10项,只涉及2个省直部门。在清理的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意见》,对中介服务的发展进行了规范。一是摘掉“红顶中介”的帽子,不允许审批部门为申请人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打破中介服务垄断,斩断利益链。二是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取消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进一步放开中介服务市场,严禁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公平、透明、市场化竞争,促进我省中介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三是通过清理和公布中介服务事项目录、中介机构目录和收费项目目录,规范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收费行为和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加强中介服务市场监管,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发展。

2. 河北省大力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工作,在中央编办确定的6个试点地区的基础上,确定了4个省级试点,各省辖市又选择1-2个县(市)或开发区开展试点,全省共有33个地区开展了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其中衡水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试点。威县行政审批局于2014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把县管26个部门的116项行政许可权以及35项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全部划转至审批局,废止原职能部门42枚印章,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威县通过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统一发证”,审批类项目审批时限由65个工作日减为13个工作日,核准类由59.5个工作日压减为10个工作日,备案类由52个工作日减为9个工作日,即来即办事项超过100项,审批效率提高75%。

3. 河北省公安部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110家暴报警中心137个,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家暴伤情鉴定中心110个,妇女维权合议庭197个,民政部门建立各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家暴保护中心(庇护所)153家。

4. 江西《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5年12月31日)》,完善联合社治理结构。省、市、县三级供销合作社统一规范冠名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制订联合社章程,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完善理事会、监事会机构。根据章程,在现有基础上优化职能配置和机关机构设置。

5. 江西第56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汇报,通过了《省政府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省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江西省行政权责清单管理办法》。

6. 贵州孙志刚省长在听取全国机构编制工作会议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有关情况汇报后,指出:这次会议对全面把握“十三五”机构编制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孙志刚省长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根据发展新形势和实际需要,在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的情况下,积极盘活存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实现机构精简、人员精干、效率提高、成本降低。省编委办要积极主动配合重点改革事项的推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分析研究,全面掌握各项改革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新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和解决,更好地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7. 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务服务中心、省政府法制办《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8. 甘肃省政府召开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贯彻落实全国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传达省委书记王三运对全省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批示,总结2015年的工作、谋划“十三五”期间的机构编制工作和安排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

9. 黑龙江省举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与政府资产配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人力资源、政府资产、财政资金合理配置三管齐下,坚持问题导向,推进大力度、保底线、建机制的改革,释放内生发展活力。“大力度”就是坚决撤销、合并历史形成有原因、但目前已没有合理性依据、人员没有实质有效工作的事业单位,副厅级以上单位报省委决定,占用的国有资产收回,人员重新安置到新的有合理需求单位;“保底线”就是省、市、县人社部门分别成立事业单位创业就业服务中心,过渡性接收并安置资产回收单位的人员,开展培训,及时配置到有合理需求的岗位或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单位,做好社保衔接工作,退休时可完全继续享受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待遇;“建机制”就是打破固化、阻碍人力资源流动的不合理机制,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形成人力资源能够及时、合理配置的流动性机制。

10. 河南省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148个县(市、区)均已独立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同时组建乡镇副科级规格的食品药品监管所1985个,基本建立起了全省统一权威、全面覆盖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

11. 山西省2015年出台了推行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7月份公布了省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本轮清理共精简省政府部门和单位权力事项5343项,保留52个部门和单位行政职权3090项,精减率达63%。9月底公布了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

12. 《山西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包括成立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明确交易机构职能,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

13. 湖南省2015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机构改革任务基本完成,44个县市区独立设置食药监局,78个县市区综合设置市场监管局;乡镇(街道)监管机构陆续组建,全省1532个乡镇街道已设置监管所1441个,省市县乡四级集中监管体系基本成形。

14. 湖南省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一个部门一支执法队伍”、“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一个乡镇一支执法队伍”、“一个园区一支执法队伍”。

15. 海南省编办召开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会议,总结交流2015年控编减编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16年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

16. 广东省编办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围绕行政审批标准化、“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改革相关工作开展调研。

17. 广西完成县级纪委内设机构改革,全区111个县(市、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纪检监察室225个,增幅24.3%;在编制总数基本不变的情况下,直接从事监督执纪人员增加200名,增幅19.4%。

18. 吉林省机构编制信息中心招标《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服务采购。

19. 四川省第二批省直部门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已公布,涉及省发改委、省经信委、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厅、水利厅、林业厅、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国防科工办、省残联等13个省直部门。

20. 辽宁省编办会同省发改委、省工商局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方案》,提出了向纵深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7个方面31条措施。

2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

22. 四川省政府原则通过《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决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四川省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作出具体部署。

23.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整合乡镇(街道)相关职责和人员编制,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等相关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关于安全生产监管,通知明确:设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督管理,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组织开展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关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知明确:整合乡镇(街道)相关职责、机构和人员编制,设立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政府授权,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有关监管工作,负责规划建设领域综合管理工作。在环境保护方面,通知明确:在加强完善县级环保部门按区域派驻监管执法机构基础上,乡镇(街道)在相关机构加挂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负责配合县级环保部门派驻机构做好相关监管工作。在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方面,全面落实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统一配备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员办法的同时,明确乡镇(街道)相关机构和专兼职人员,承担所辖区域内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协助县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关信息采集、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

24. 山东省青岛市将在所有区市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已率先在全省制定了《关于推进区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

25. 山东省青岛市将教育、科技、文化等13个系统所属的217家公益类事业单位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并按照“监管机关牵头抓总、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思路,统筹安排全市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纳入考核的单位中,共有青岛第一中学等70家单位被评为A级等次,青岛第十五中学等145家单位被评为B级等次,另有青岛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处等2家单位因设立不满1年不定等次。

26. 湖北省印发《关于下放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审批的通知》,明确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审批权下放至市、县(市)人民政府。

27. 湖北住建厅将部分三级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州、直管市、林区、县(市、区)工商部门注册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下放至企业所在地的房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在直管市、林区工商部门注册的物业企业三级资质,下放至直管市、林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的园林企业三级资质,下放至企业所在城市园林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28. 湖北利川市人民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保护合议庭”和“旅游速裁合议庭”,加强环境审判,促进利川市绿色发展,为旅游产业发展助力。

 

说明:《机构编制工作动态》为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搜集整理的全国性动态性机构编制工作信息,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及各类新兴媒体,仅供工作参考,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庆阳机构编制网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