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厘清基层权责边界,构建权责清晰、履职适配、运转顺畅、保障有力的基层治理体系,区委编办紧扣机构编制主责主业,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工作原则,稳妥有序推进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工作,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一是精准研判底数,稳妥划定下放权限。严格对照《甘肃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处罚权指导目录》,立足基层工作实际,全面梳理分析8个领域55项行政处罚赋权事项,坚持“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综合研判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配置、专业履职能力和日常监管需求,对各项赋权事项开展可行性论证、精准评估筛选,杜绝盲目放权、粗放放权,确保赋权事项既贴合基层管理迫切需要,又符合基层实际履职条件。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科学制定赋权清单。严格落实“自下而上、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对纳入指导目录的55项行政处罚权事项,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及区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意见,组织召开专题论证会议进行集中研判。同时,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统筹考量事项执法专业性、日常监管频次、跨部门协同难度以及基层承接短板,最终确定将18项行政处罚事项下放至乡镇(街道),剩余37项事项暂不下放,继续由区级职能部门承担,从源头上避免“小马拉大车”和“接不住、管不好”等问题,切实保障基层有权履责、有责能担。
三是健全联动机制,保障赋权平稳落地。健全完善部门联动、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权限有序移交、工作无缝衔接。一方面,督促相关区直部门要严格对照下放清单,主动对接、规范做好执法权限、文书、案卷移交及业务培训指导等工作,并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确保“放权不放责、监管不缺位”。另一方面,要求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健全执法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日常巡查与执法办案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综合执法和治理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