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对县区控编减编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来源:监督检查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30

为深入推动县(区)全面落实2016年度控编减编工作任务的措施,确保到201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基数内,近日,市编办对8县(区)控编减编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本次督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从8月22日至8月26日,各县(区)按照《甘肃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开展控编减编工作自查;第二阶段专项督查,从8月29日至9月2日,由市编办组织督查组,对县(区)控编减编工作实地督查,紧紧围绕实现机构编制和财政人员“两个只减不增”这一总目标,从编委负总责、工作任务下达、工作措施落实、编制总量执行情况、历史遗留问题消化、违规设置机构、违规核定职数、超配领导干部消化、编制使用违规、实名制管理、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等12个方面着手,全面了解掌握县(区)控编减编工作情况。

通过专项督查,旨在传导压力,督促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强化控编减编过程监督检查和工作责任,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等部门间综合约束机制,形成控编减编工作合力,推动两个“只减不增”政策全面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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