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编办认真贯彻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并整改落实

来源:庆城县编办 作者:王浩 发布时间:2018-07-30

按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庆城县编办坚持边查边改的原则,积极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一是梳理机构设置情况。认真对庆城县环境保护机构、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测机构成立时间、内设机构、隶属关系、人员编制、主要职责、沿革发展等情况梳理汇总,及时把梳理结果予以反馈上报。

二是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中央、省上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依据《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坚持职责法定、问题导向、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政府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责任清单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发展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管建设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三是加强环境监管基础能力建设。经相关会议研究决定:一方面,将全县17个乡(镇、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与农村环境保护职责整合,成立乡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接受县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多重管理。在不新增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的前提下,乡(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站从乡(镇)现有人员中调剂配备环境保护监管人员。另一方面,在庆阳市驿马出口创汇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庆阳市庆城西川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庆阳农耕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局办公室加挂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科牌子,赋予相应职责、加强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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