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扎实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自查自纠工作

来源:镇原县委编办 作者:张妙 发布时间:2021-04-22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严肃机构编制纪律,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秩序,根据市委编办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近日,镇原县委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条条干预自查自纠的通知》,对县直各部门(单位)及乡镇就机构编制“条条干预”问题进行全面摸排整改。

“条条干预”是指上级业务主管部门通过项目资金分配、督查考核、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编制配备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基层正常的机构编制管理秩序。《通知》明确要求,将目前仍适用的以本部门(单位)或议事协调机构、所属单位等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以及由部门(单位)起草,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文件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未征求机构编制部门意见或超审批权限明确相关机构编制事项的,均纳入条条干预自查自纠范围,认真开展自查摸底,全面筛查全县范围内各领域内可能存在的“条条干预”行为。

《通知》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条条干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立即进行整改,对涉及的条条干预内容,该修订的修订,该宣布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该废止的要废止,主动消除负面影响。对排查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导致条条干预问题漏报瞒报的部门,严肃责任追究,让全县广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的红线意识,确保党管机构编制原则落到实处,坚决防止条条干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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