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专题学习研讨《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

来源:监督科 作者:车勤礼 发布时间:2023-02-26

 

为进一步增强对关于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学习贯彻,近期,庆阳市委编办结合“机构编制大讲堂”,再次组织开展《意见》专题学习研讨。

对下一阶段的具体落实,庆阳市委编办提出了四条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宣传。要把《意见》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规则》《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调查核实办法(试行)》等党内法规学习宣传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要采取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学、机构编制部门干部辅导解读学、有关单位联系实际学等多种方式,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宣传学习覆盖面、干部职工知晓度、贯彻落实自觉性。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机构编制法治意识学习领会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上下功夫健全预防教育机制上出实招防范遏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上求实效不折不扣地推动《意见》的贯彻落实。三是抓好组织实施。强化主体责任,坚持政治引领,把加强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预防教育作为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实施,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细化贯彻落实措施,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纪律宣传教育、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程序、加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和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力度,加快构建教育培训、制度约束、案件查处一体发力的工作体系。四是严肃工作纪律。要主动配合,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流程,严格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录(聘)用人员、设置岗位、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等,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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