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稳“调查研究”。紧紧围绕年度机构编制重点工作任务和自身建设,坚持问需于民、问计基层,会同住建、水务、司法、教育等部门对全县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情况、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及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入编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在综合分析、科学研判的基础上,完成了《镇原县城市供水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情况调研报告》《镇原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调研报告》《关于机构编制评估工作的实践与思考》《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问题研究》等意见建议类调研报告6篇。同时,深化调研成果运用,研判提出了城市供水管理体制调整、服务期满项目人员入编和加强机构编制部门自身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和意见建议,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走好“研判评估”。按照《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试行)》规定,持续健全乡镇、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和跟踪监督机制,年内分两次对11个乡镇、34个县直部门(单位)和27个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了督查评估,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并督促落实,要求各乡镇、部门(单位)严格按照“三定”规定设置机构、履行职责、配备人员,严防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违规行为。
走实“服务管理”。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意见》,对全县高校毕业服务项目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建立了《镇原县高校毕业服务项目人员管理台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组织、人社、财政部门,按管理层级、服务行业及参加工作时间,经县委编委会审议,年内完成了乡镇所属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和服务期满教师入编工作,进一步畅通了入编渠道,保障了项目人员社保、职级晋升等政策待遇,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源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