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筑起事前“预警墙”。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其配套法规制度纳入全县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党校干部培训班课程,并向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发放《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汇编》《机构编制业务知识手册》,积极扩大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宣传面,推动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牢“编制就是法制”意识。同时,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纳入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监督范围,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增强各部门(单位)对机构编制工作的主体责任意识,凝聚全县上下对抓好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的共识,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刚性约束,为深入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拧紧事中“监管链”。充分发挥实名制管理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以工资审批为抓手,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备案制度,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等平台数据维护,实时监测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调整、人员变动、编制使用、干部配备等情况,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和结果应用,常态化发挥预警预测功能,做到“机构清、编制明、人员准”,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为抓好监督检查提供准确的数据基础。
三、织密事后“防控网”。落实机构编制跟踪问效制度,以机构改革调研评估、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等专项督查为重点,围绕部门职责落实、人员业务融合、工作机制建立、业务流程完善等方面,广泛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及时汇总调研核查情况,分类制定问题解决方案,督促部门单位高效履职。同时,积极完善与组织、人社、纪检、巡察、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坚决查处条条干预、不按程序申报机构编制事项等违纪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构建监督检查工作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