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四举措推进控编减编任务落实

来源:合水县编办 作者:徐小飞 发布时间:2017-07-18


合水县编办根据控编减编实施方案,紧紧围绕“两个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四措并举,大力推进控编减编工作的落实。

一是规范管理,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在机构编制事项审批上,除上级明确规定或决策部署外,一律不擅自新设机构、提高规格和增加编制。新设机构要按照“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办理,所需编制从现有总量内调剂解决。坚持总量控制原则,严格编制使用管理,对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管理严格核定。 

二是落实制度,精简压缩机构编制。建立健全空编回收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及未来3年内自然减员空余的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除外)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按一定比例收回集中管理和统筹调剂,6月份撤销职能弱化事业单位1个,收回自收自支编制8名。对可由市场提供、社会承担的公共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的辅助性服务,不予批准使用编制,职能萎缩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 

三是统筹调控,盘活机构编制资源。积极探索制定在总量内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调剂使用编制的具体办法,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结合推进简政放权、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行业体制改革,按照“控总量、减一般、保重点”的原则,对职能下放和审批事项减少的部门、涉及整合的部门相应核减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将有限的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所需倾斜,充实加强重大民生保障方面的人员力量。 

四是联动协作,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的协作,巩固清理“吃空饷”专项检查和机构编制核查成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公示制度,定期开展控编减编工作专项检查,对县直各部门、各乡镇和事业单位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督查,规范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严明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确保监督工作常态化,为科学配置人员编制、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率、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提供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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