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编办进一步严格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报批程序

来源:宁县编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7-18


为了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设置,严格机构报批程序,宁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就机构设置、报批程序再次做了重申和明确:一是机构设置必须遵循限额控制原则。必须坚持“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二是申请设置机构必须附有充分的法律、法规及文件依据。三是坚决执行机构编制“一支笔”审批原则、“五不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纪律,严禁各部门、单位以争取项目、经费、业务考核等为由“条条干预”机构设置或自行设置机构。四是认真执行《条例》〉和《办法》规定,落实分级管理权限。科级机构的设立、变更名称、按程序报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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