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委编办“四个下功夫”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

来源:市直机关科 作者:孙强 发布时间:2021-04-29

   为深入贯彻中央编委《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着力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庆阳市委编办高度重视,从四个方面强化发力,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制度落地落实,为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强化学习领会,在学深学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及时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并采取一定措施将《实施办法》精神迅速传达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机构编制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实施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做到学深悟透、全面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编委的决策部署和《实施办法》规定要求上来。

  二是组织开展实施,在抓细抓实上下功夫。向部门单位和县区及时印发《关于做好〈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强化党委(党组)机构编制报告主体责任,明确报送机构编制事项报告的时间节点、具体内容和程序要求,并确定专人对上报的机构编制报告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报告内容真实全面、程序符合规范。

  三是认真梳理分析,在研判核实上下功夫。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各部门、各县区上报的机构编制报告逐项细化,分析梳理在贯彻执行《条例》、落实机构改革任务、调整体制机制、执行机构限额规定、用好用活编制资源、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研判提出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调配资源配置、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建议,适时提供编委科学决策参考,提升机构编制报告的实际效用。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在落地落实上下功夫。建立《实施办法》保障制度机制,明确由党委(党组)负责机构编制报告制度的落实,靠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对贯彻执行《实施办法》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或县区,暂停办理或延缓受理机构编制事项,以此推动部门(单位)全面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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