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实编制资源配置环节。根据改革中乡镇事业单位职能“强弱转”、机构“增减划”等情况,通过科学定标、精准投放,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对乡镇事业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19个乡镇综合执法队、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重点领域人员编制均达到16名、9名以上。同时,严格落实派出机构编制“县管乡用”,推动更多资源下沉基层。
二是抓实“三定”规定制定环节。把乡镇“三定”制定作为明确乡镇事权划分、职责界定的关键环节,成立两个审核组,综合考虑“改革前后、部门上下、职责运行”等对应顺畅程度,重新制定印发了孟坝镇及一、二、三类乡镇“三定”规定,对乡镇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主要职责进行明确,促进机构职能、运行机制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形成边界清晰、相互配合的基层治理职能体系。
三是抓实挂牌机构清理规范环节。先后印发通知,对乡镇现有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加挂的各类牌子进行了全面清理,明确除在党群服务中心加挂的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退役军人服务站和在平安法治办公室加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中央有明确要求的牌子外,乡镇不再加挂各类牌子,不设议事协调机构,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不得以资金、项目、考核等理由,要求乡镇对口设置机构或加挂牌子,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着力化解“三多一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