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是落实为基层减负、推动破解“小马拉大车”难题的重要抓手和关键举措,镇原县坚持以乡镇为主导、自下而上的工作原则,乡镇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汇总自身职能职责,精心编制基本履职事项清单、配合履职事项清单以及上级部门收回事项清单“三张清单”,为乡镇工作开展提供了“操作指南”,基层减负效果初显。
一是明晰乡镇主责主业。履职事项清单建立后,乡镇主要职责划分为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乡村振兴等9个大类,各项履职内容的依据、流程、标准更加明确、具体,为规范权力运行、压缩工作随意性和自由裁量空间提供了制度性遵循,提升了基层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水平。履职事项清单如同工作的“说明书”,依托法规确定的事项内容,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有效防止“土政策”“随意决策”,保证了工作合规合法。
二是厘清县乡权责关系。以乡镇配合履职事项清单的形式,明确了上级部门和乡镇各自职责,理清了县级部门与乡镇“条块”之间的关系,有效避免把乡镇属地责任变成兜底责任,防止县级部门将本属自身职责范围内的任务转嫁给基层,切实让乡镇干部明明白白履职,真正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更多精力放在抓落实、促发展、创实绩上,切实厘清了县乡职责,减少因职责边界模糊化引发的卸责行为,进而提升工作效率,形成“分工合理、协同高效”的县乡治理新格局。
三是推动基层瘦身减负。履职事项清单的建立进一步落实了基层减负要求,取消了一批没有实质意义的信息数据报送、创建示范、评比考核、留痕检查等形式主义事项,收回了一些危化品及设备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处罚等专业性强的事项。清单印发后,组织县直部门做好上收事项的有序移交和规范承接,并细化分解到具体内设股室,确保上收事项真收实收,责任到岗到人。让基层从“属地管理”的无限责任中解放出来,全面为基层瘦身减负,使基层乡镇能够集中力量抓好乡村振兴、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等核心工作。
甘公网安备 621000020001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