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原县紧盯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职责调整是否到位、业务链条是否顺畅、相关机制是否健全等关键环节,多维度持续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提升机构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
一是厘清相关职责边界。以社会工作等新组建部门为重点,加强分析、跟踪评估,从厘清相关职责边界和运行机制入手,对社会工作部与其他部门关于党建、基层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等工作的有关职能和运行机制进行了明确,对宗祠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责进行了规范,构建了边界清晰、运行顺畅、落实到位的职能体系。
二是修订完善“三定”规定。严格落实《“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根据机构改革后部门(单位)职责变化,依规修订完善县委宣传部、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三定”规定,对各行业党建工作职责和承担股室进行了明确,同步建立了“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评估和跟踪监督机制,严防出现越位、缺位、错位等违规行为。
三是持续优化资源配置。聚焦机构改革后部分领域机构运行不畅、工作力量薄弱等问题, 在县委编办设立“镇原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健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构;通过部门划转和内部统筹等方式,将县农业农村局“防返贫监测股”编制增加至4名,进一步加强了防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工作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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