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对收缴的事业单位作废印章进行移交

来源:宁县编办 作者:宋维军 发布时间:2017-12-04

 

近日,宁县编办将收缴的事业单位作废印章按程序向档案局进行了移交,移交工作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移交程序严格规范。印章移交严格按照《宁县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要求,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收缴印章认真清点查对,按单位类别进行分类,录入印章档案移交清册,盖好印章移交印模,制定印章移交目录,完善移交资料后移交档案局。

二是如数移交及时封存。县档案局印章档案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共同清点印章数目,核对印章印模,核对无误后,对移交的50枚公章, 74枚财务专用章, 3枚法人印章,办理了移交手续,并将移交印章及时封存。

三是移交过程接受监督。印章的移交在县纪检、保密部门的全程监督和支持配合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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