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进行实地抽查

来源:宁县编办 作者:王涛 发布时间:2017-12-12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管理,切实保护事业单位法人的合法权益,监督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履行职责,做好事业单位法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根据《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县编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按5%的比例,随机抽取宁县九岘乡马洼小学、宁县长庆桥镇财政所等20个单位,从12 月4日开始对法人单位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了实地核查。

公示信息抽查主要采取实地核查的方式。一查法人证书, 看事业单位是否将法人证书正本悬挂在本单位明显位置;二查单位住所, 看其住所是否与法人证书一致;三查开办资金, 看其是否存在虚报或少报现象,有无抽逃开办资金行为;四查人员编制, 看其是否存在违规进人和擅自使用临时人员现象;五查业务开展情况, 看其业务是否正常开展,业务范围是否与核准登记的一致,有无超出范围开展活动;六查单位财务报表,看其财务收支是否正常;七查印章管理,看是否有专人管理,用印是否规范;八查奖惩以及诉讼投诉情况,看是否受到奖惩、是否有社会诉讼投诉。

对抽查工作过程和结果及时录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对4个没有按规定悬挂法人证书正本的单位,当场要求悬挂;对3个没有及时申请法人变更的单位,当场指导进行变更登记;对1个开办资金与目前实际资产不符的单位,责令限期更正。对核查出的问题,通报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进一步规范了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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