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积极安排部署2017年度事业单位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庆城县编办 作者:孟睿 发布时间:2018-01-19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若干规定》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要求,庆城县编办就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严格规定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的公示对象及时间节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在庆城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登记备案的所有法人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3月31日。

二是强调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规定了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必须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资产损益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及受奖惩情况等主要内容。

三是规范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需提交的材料。从各项资料的填写、打印及主管部门审理等方面规范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资料,确保报送资料规范、合法、整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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