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编办认真完成市直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来源:市委编办 作者:李来生 发布时间:2020-06-02

  今年以来,市委编办进一步简化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事程序,优化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党政群机关赋码有关工作的要求,主动将年度报告公示时间延迟到5月31日,实现了“不见面”“无纸化”办理,方便了服务对象,减少了人员流动,提高了办事效率。截止5月31日,市直共有212个事业单位法人在法定期限进行了年度报告公示,公示率达到100%,全面做到疫情期间网上办理“审核不见面、一次都不跑”。  

 

  一是在提早谋划中强化指导。今年年初,市委编办就下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的通知》,对全市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指导各县(区)按规定明确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范围、时限和应提交的材料、报送程序,认真做好公示工作  

 

  二是在优化服务中强化培训。落实“首问负责制”和“一次性告知制”,对各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存在的问题,实行一对一反馈、点对点修改,做到“以改代训”。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原则,实行“当天申报、当天审核、当天办理”,以工作的高效率展现优质服务水平。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优势,通过工作微信、QQ、电话等通讯方式与市直各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沟通交流,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耐心讲解,逐项逐条予以解答,在答疑解惑中对其进行业务培训指导  

 

  三是在规范审核中强化监管。严格审查核实上报的年度报告,凡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举办单位、开办资金等信息与法人证书记载不一致的,条例规定要求事业单位及时变更严把“材料完整关”“内容真实关”的基础上强化举办单位监督责任,要求事业单位法人上传的年度报告书必须报其举办单位进行真实性、保密性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确保了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同时对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汇总,提出合规建议,切实发挥年度报告公示的监督作用,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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