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源头把控”,规范印章刻制备案流程。一是严格按照《庆阳市事业单位印章管理办法》,进一步梳理细化印章审批、制作、备案、使用、等环节的服务指南,在事业单位办理设立登记、名称变更登记时,一并向事业单位发放,指导事业单位及时进行印章刻制及备案。二是加强同公安机关业务协作,严格要求事业单位在完成登记后携带法人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员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县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刻制点刻制印章。
二、强化“过程管理”,规范印章管理使用行为。一是加强印章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正宁县机构编制网、QQ群等途径,大力宣传印章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使事业单位充分认识到印章规范使用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印章管理监管力度,将印章管理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等重要检查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对事业单位印章管理情况进行督查,督促事业单位完善印章管理制度,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促进事业单位正常有序运行。
三、强化“末端监管”,规范印章收缴移交程序。一是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名称变更登记后当场收缴印章,并出具《事业单位印章收缴凭证》,对收缴印章登记造册,详细记录印章名称、印章印迹、收缴时间等内容,封存后实行专人专柜专管,确保每个印章都有据可查、有根可溯,确保不出任何纰漏。二是严格按照移交程序,及时对封存到期印章清点查对后送交县档案馆,并由档案馆出具《印章移交证明》,切实做好事业单位印章管理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