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水平,扎实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公示”工作,镇原县委编办主动作为,强化服务意识,采取“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公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
一是强化公示原则,明确职责分工。“双公示”是加快推进市场主体专项信用报告代替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优化营商环境大局,镇原县委编办高度重视,按照合法、客观、及时、规范和“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将“双公示”责任落实到具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上,确保“双公示”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准确完整。
二是强化公示内容,确保及时规范。从严落实“行政许可事项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要求,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原则,通过系统比对、梳理统计、集中补报等方式,严格按要求有序做好信息补报工作,确保“双公示”信息存量全面清零、增量及时上报。
三是强化审核把关,确保内容准确。各事业单位按照“一审一核”的原则,由主办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完成网上公开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及时传送至甘肃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步精准掌握“双公示”信息上报后校验情况,扎实做好信息补充完善、校正修改等相关工作,确保“双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进一步提升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双公示”工作水平,助力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