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委编办“三项措施”全面推进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双公示”工作

来源:宁县委编办 作者:宋维军 发布时间:2025-08-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 进一步强化事业单位监督管理,提升政府公信力,宁县委编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三项措施”为抓手,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着力营造透明、公正、诚信的社会环境。

       建章立制压实责任, 确保“双公示”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 “双公示” 工作领导机制, 由县委编办主要领导牵头,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抓总、分管领导抓实、责任人抓细”的工作格局,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制定了 《宁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双公示”工作实施细则》, 对公示内容的采集、核、上报、发布、更正等各个环节进行规范,明确了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信息从产生到公开流程清晰、有章可循。三是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内部股室协作,确保登记审批与信息公示环节无缝衔接,同时主动与政务服务中心等单位沟通,建立数据推送共享机制,保障信息同步、准确对外公开。

       严格审核确保质量,保障 “双公示” 信息准确性与时效性。 一是严把数据源头关。 在办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时,即开始采集、校验相关信息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为后续公示打下坚实基础。二是严把信息审核关。建立 “经办人初审、股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定” 的三级审核机制,对拟公示信息的合法性、规范性、涉敏性进行层层把关,坚决杜绝错误信息、涉密信息上网公示,确保“应公示、尽公示”“公示信息零差错”。 三是严把时效纪律关。严格执行“7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限要求,安排专人负责,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第一时间按要求规范录入系统,推送至“信用中国(甘肃)”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坚决防止迟报、漏报现象。

       强化应用注重监督,提升 “双公示” 工作综合效能一是发挥信用约束作用。 将“双公示”信息作为事业单位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推动“双公示”结果与事业单位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相关联,倒逼事业单位自觉守法守信,规范自身运行。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渠道公示,将事业单位的“身份信息”和“守法情况”全方位晒在阳光下,方便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服务对象查询监督,有效扩大监督覆盖面,形成了有力的外部约束。三是建立反馈纠错机制。公开咨询投诉渠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的公示信息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反馈,确属错误的立即予以更正,维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双公示”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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