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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举报
来信时间: 2017-03-18 22:06:25
来信标题: 请求对事业编制情况予以答复
来信内容:
    按照有关规定,文中部分内容已隐藏。
    上访人[已隐藏],是2009年根据庆市人发【2009】6号文件精神参加庆阳市组织的事业单位安置,支农援村招考考试。经考试合格后被安置到庆阳市西峰区[已隐藏]工作,属事业编制待编人。
    上访人于 2012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至今多年,办结民商事案件人均550多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党中央提出司法体制改革,省高院要求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具有事业编制才能纳入司法改革的范围内,垂直管理。但上访人上班至今8年多没有被安排事业编制,无法纳入司改人员范围。上访人多次找西峰区编办均被搪塞敷衍,说无法解决,要求找西峰区人劳局,西峰区人劳局又不管。无奈之下上访人只有求助于市委市政府编制管理部门希望督促西峰区委区政府尽快解决上述上访人员的编制问题,同时给上访人员进行妥善安置,如无法解决请告知上访人,上访人将向省委省政府反映问题请求解决。



回复区

信件状态: 已处理
回复时间: 2017-03-19
回复内容:

3月19日,网络受理,进入办理程序。敬请关注办理结果。3月29日,办理单位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已进行了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