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思考

来源:西峰区编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5

关于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思考

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周国栋

摘要:机构编制实名制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手段,我区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积极探索,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从我区的基本现状,存在的问题,管理中的思考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以实名制管理为舵手促进我区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发展。

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作为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的一个缩影,是新时期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人员增长的重要措施,也是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工作创新一项重要举措。近几年,西峰区就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问题考察学习了庆阳市编办、镇原县编办、宁县编办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佳木斯的先进经验,认真思考,积极创新,努力探索我区机构编制实名制建设工作的新路子,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发展。

一、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现状

(一)机构保障

2013年,西峰区成立了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承担全区机构编制电子政务、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建设、办公自动化、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为全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载体和基础保障。

(二)平台建设

目前西峰区使用的实名制系统平台是由省编办根据中编办要求主导研究开发的,于2011年开始使用,主要的优点是:一实行了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联网,从而增进了省内调动人员信息共享,避免了人员信息的重复录入;二是推行《甘肃省机构编制证管理制》,即通过电子档案记载单位的性质、职能、经费形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结构)数额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并将证书发放到各单位,实现了机构编制单位统计实、部门单位底子清。该系统的建设,对机构编制管理、统计查询分析提供了平台支撑,实现机构编制日常审批、管理和监督的有机结合。

(三)业务开展

实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以来,西峰区初步建立了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的联动机制,明确机构编制是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实施联动管理的载体,是单位申请(报)机构、人员调整、经费预算等事宜的凭证。

一是机构编制管理落实程序。凡经庆阳市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性质、职能、经费形式、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编制(结构)数额及人员等相关信息和数据发生变化时,均应及时到编办办理《机构编制管理证》变更手续;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证》提供的编制数额、结构比例,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办理新进人员手续,并向编办出具《组织、人事调动函》办理编办《进人通知卡》手续。对于退休、病退人员,由人事部门依据《机构编制管理证》确认人员身份,按照相关政策办理手续后,到编办办理减员手续;人社部门根据《机构编制管理证》,按照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单位根据编制、人社进人信息填写《庆阳市西峰区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审核名册》,由编制、人社、财政共同审核后,进入财政统发范围,核拨人员经费;同时要求每季度工资审批必须经由编制、人社、财政三家单位共同审核才能报批。凡涉及机构编制、人员等相关事宜变更时与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不一致的,编办拒绝办理任何手续。

二是规范落编减员办理流程。各单位通过向编办提交《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采集卡》申请入编;编办逐项审核信息采集卡数据(包括审核提交的数据填写是否正确、完整,编制、职数、结构是否合理);编办核对信息后,提出审核、审批意见;提交庆阳市西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进行讨论,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进人入编手续。

三是开展编制数据分析和领导决策支撑。经过几年的运行,西峰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已经逐步趋于完善,机构、编制、人员等信息完善、详实,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政府机构改革中很好的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了数据参考。同时2013年度开始,我区的机构编制年度统计报表全部由实名制导出数据生成上报完成。

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运行,西峰区在编制实名管理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县区相比,在许多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努力,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

(一)是社会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由于受传统习惯的影响,社会上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编制部门是管数的,组织、人事部门才是管人的,对人员入减编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人员调整和增减只上报给组织、人事调配和工资部门,既不主动向机构编制部门报告,也不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信息数据库;有的职能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也习惯于看调令、看任职文件、看工资介绍信,机构编制的“龙头”作用发挥不好。

(二)是地方在实名制管理缺乏有效的管理制度。虽然中央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但缺乏刚性推进手段和惩戒措施,没有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有效地制约措施,造成了推进难、落实难、巩固难。近些年来,机构编制工作在不断的加强,实名制管理的呼声也逐渐高涨,但实名制管理工作失之于弱,由于地方没有出台有效的管理措施和办法,实名制数据更新被动、滞后甚至出现失真。

(三)是实名制管理系统的作用并未完全发挥出来。作为实名制管理的载体,数据库搭建了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和高效管理的平台。但由于没有形成真正的省、市、县(区)三级数据共享,缺乏有效地监督,如身份信息重复时只提示而不能拒绝其重复录入,从而没有从根本上杜绝人员的重复统计和录入,机构编制信息数据库的作用没能真正发挥。

(四)是实名制管理系统统计功能有待完善。目前使用的实名制管理系统在统计功能上不够细化,未能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最常用的需求,按机构性质、编制种类、人员类型等分类完成统计,从而不能和现行的年报系统充分对接,如:工勤、机关事业、行政等人员分类统计,在实名制管理系统中不能操作。

(五)是部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失实。编制部门与人事部门分设,虽然明确了部门联动职责分工,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衔接不好、运行不畅的问题,导致审批和办理脱节,一些单位在人员减少时不能及时向编制部门申报,迟迟不能落实实名制管理,导致人员编制信息更新不及时。工资审核不能与实名制数据对接,造成实名制数据与财政供给数据不相符。

三、推动和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思考

面对新形势,要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必须在继承传统管理方式的同时,加大创新力度。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坚持按编定员,管总量与管结构相结合,管编制与管人员相结合,定编制和核经费相结合;要建立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相结合的机制,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强化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纪律的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好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的“把关、协调、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作用。切实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汇报衔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建立组织保障机制。通过完善机制,实现机构编制部门既管总量、又管结构,既管编制、又管人员,既管审核,又管供给的新模式,为机构编制部门发挥“龙头”作用提供保障。

二是加强宣传,优化工作环境。主动向各级领导、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宣传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重点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性、上级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和外地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工作环境,是各级、各单位能够重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三是建立联动,强化运行机制。通过建立健全机构编制和人员流动部门单位申报制、编办受理审核制和编委会议审定制等,严把机构和编制审批关,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数量,确保机构编制审批在先原则落实到位,抓好源头管理。构建部门联动约束机制,在机构设立、人员流动上,编办把好机构编制管理和人员结构配置关,并协调和监督组织部门把好领导干部配备关,人社部门把好干部职工身份关,财政部门把好工资审批关。加快电子政务化进程,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和编办可以实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供养人员、财政预算等数据联网共享,建立数据库,逐步形成以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动的同步监测、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

四是搭建平台,促进信息共享。继续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切实将系统平台作为机构编制管理的抓手。因此,要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对系统平台的应用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上级部门加大投入和研发力度,构建全方位的实名管理系统网络技术平台,为实名制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我们要在现在运行的系统基础上,建成省、市、县(区)三级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真正实现全省机构编制系统联网,促进信息资源的利用和共享。尝试建立编制、组织、人社和财政信息共享平台,建立数据库,实行机构编制、领导职数、供养人员、财政预算等数据联网共享,推行相关部门联动的同步监测、动态管理运行机制和约束机制。

五是重视监督,落实实名管理。监督检查是落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重要保障。建立检查评估机制。不深入单位调查研究,就不能发现矛盾、发现问题,西峰区编制部门要围绕“机构设置的科学性、编制使用的合理性、职能发挥的有效性、内部运行机制的先进性”为重点继续开展检查评估,对照实名制管理系统,把检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及时予以解决落实,使检查评估重实效、重落实、不走过场,促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真、实、准”。建立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机制。通过日常业务审核监督、基本信息运行监督、专项联合监督机、构编制调研监督、“12310”社会监督、部门联动监督以及纪检监察监督相结合的手段加强监督检查管理,查找问题,纠正错误。推行“阳光”编制,接受群众监督。将机构编制实名制情况及时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不断完善管理措施,推动机构编制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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