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思考

来源:镇原编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3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抓手,是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策的指引下,我县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在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方便群众、企业办事,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际运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我们通过深入有关部门进行专题调研,对我县如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一些理性思考。

一、全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现状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按照国务院和省、市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对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出台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大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建立和公布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逐步建立健全高效、协调、规范的政务服务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部署落实。2014年初,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将审改工作牵头单位由县监察局调整为县编委办后。县上及时调整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统一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审改工作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抓,做到了责任到人、任务到人,保证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有序、有力、有效推进。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定期研究部署行政审批改革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聘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专家团队,对改革中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集体研究论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方式进行有效解决。县审改办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政策措施,对承接落实国务院、省市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程序由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县审改办拟定方案,经县审改领导小组讨论,提交政府常务会审定后以县政府文件下发执行。加大思想宣传,通过县政府门户网、机构编制网、政务服务网及印制各类学习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使审改工作深入人心。

(二)推进简政放权,实现权力瘦身。在坚持全面精简和放权的基础上,实行行政审批“四减”措施,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削减审批环节、减少审批收费、缩减审批时限。十八大以来,全县先后六次公布取消调整行政审批项目319项,涉及行政审批部门和单位46个,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53项,承接省市行政审批项目39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47项。全面清理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80项。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对市以上下放的审批事项全部承接新增。县政府决定取消承接的文件下发之后,各部门立即停止取消事项的审批,对承接新增的事项主动与上级部门衔接沟通,明确实施主体、承办机构、办理要件、流程和时限,严格按法律法规办事,确保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实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管理,任何部门(单位)未经批准,均不得针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擅自设置行政审批事项,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目录之外无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削减审批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对无实际意义、繁琐累赘的环节一律减掉,明确每个审批环节办理时间节点,能立即办理的要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必须承诺办理期限。收费项目必须明确法律法规条例等依据,无依据的一律不准收费,对设定自由裁量的审批收费项目,一律按下限收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项目,采取降低收费标准、暂停收取或取消的办法,真正让办事者省时、省事、省钱,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和社会的活力。

(三)实行阳光政务,推行公开用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对于县政府决定取消调整的审批事项及时在政府门户网、县机构编制网及政务服务网予以公示,各部门对每次取消、调整的事项信息和现行审批事项的行使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是否收费等情况通过本单位网站、政务大厅电子政务平台、编印事项告知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政务大厅办理事项的办理情况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全面开展县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梳理审核工作,通过各部门(单位)自查清理,县审改办集中审核,经历“三审三回”的集中审核,县政府24个部门公开保留权力事项2872项,责任事项20598项,追责情形27466项。对存在的7项部门交叉事项,通过多方征求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议,最终确定了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四)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控。为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机制建设,县上先后制定下发了《镇原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监督管理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职责分工》、《镇原县行政审批公开公示办法》、《镇原县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办法,各部门也制定了监督管理办法,将权力彻底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加强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县审改办与县考核局、政务中心联合定期对县、乡政务大厅审批窗口、行政审批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违反工作纪律、服务态度、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及授权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及时查处并限期整改。为了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加大行政审批监督力度,县上还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统筹协调,优化政务服务。推进“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在全县37个部门(单位)设立了行政审批股,实现单位内部审批权向一个股室集中。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县直单位所有审批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目前已进驻政务大厅的县直部门(单位)24个,工作人员53名,年办件量达11万件,服务内容涉及全天侯服务咨询、督查考核管理、政务平台维护、日常业务办理、乡村政务服务等多个方面,真正实现了“四转变”,即由分散审批到集中审批、由无限时审批到即时承诺审批、由部门内分散审批到部门授权集中审批、由分散收费到窗口集中收费的转变。目前,全县19个乡镇的政务服务中心承办事项703项,年办件量21.4万件,全县共建成村级(社区)便民服务中心220个,累计办理便民服务事项11.2万件,接待咨询服务5.1万人(次)。极大地拉近了政府与群众的的距离,有效促进了政府部门的职能转变。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站位不高。一些部门(单位)存在利益保护主义,不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些应进驻大厅的单位和审批事项未进驻,一些单位存在“进人不进事,进事不批事”等问题,有些应该交由窗口工作人员办理的审批权,没有移交到位,仅仅把窗口当成单位的“收发室”和“咨询台”,存在“授权不给权”、“审批窗口”成了“受理窗口”等问题,给办事人员造成了极大的不便。

2、人员管理脱节。目前,各部门(单位)派驻政务大厅的人员,其人事关系、工资晋升在原部门(单位),而日常管理则由政务大厅负责,派驻人员的日常管理考核基本与工作实绩脱节,造成派驻人员缺乏“归属感”,产生“被边缘化”的错觉。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受原部门(单位)的干扰,不能专心于本职工作。有的单位派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轮换频繁,致使业务知识不专,服务能力不强,影响办事效率和对外形象。

3、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现象。长期以来,各审批单位习惯于“以批代管、只管审批”,将大量精力放在了如何实施审批,取消了多少审批项目上,对如何“简政”、如何“放权”,如何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等方面探讨不多,审批后,是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存在着监管不力、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4、审批网络化程度不高。目前,互联网已经遍及城乡,互联网便捷、高效的作用显而易见,但有些部门只是在网络上咨询、查询、下载表格,没有充分发挥网络审批作用,一些行政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仍需到机关或大厅办理,有些审批项目审批纸质资料多、环节多、程序繁,不仅增加了办事人的成本,也延长了审批时间。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真正实现审批权的集中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牵扯社会方方面面,涉及利益群体多,行业领域广。正确引导教育广大行政干部、企业、群众从思想上深刻认识行政审批改革的时代性、紧迫性、必然性显得尤为重要。因此,要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宣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知识,使改革思想深入人心,使企业、群众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持续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使行政单位、审批项目向政务大厅集中,单位内部的审批权向审批股室集中,在大厅能办的事坚决不到原单位办,能即办的坚决不拖延。

(二)进一步完善措施,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通过实施政府机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通过完善公开部门权责清单,亮出“权力家底”和相应责任,划清政府、市场和社会各自“边界”。加快构建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进一步赋予、明确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力量,出台具体监管办法,通过落实信息公示、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在持续做好“审批”的同时,特别强化审批后的监管,不但要加强对获得审批的单位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而且要加强对行政单位实施权力过程的监督;要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部门一把手对本部门行政审批负全责,分管领导对具体行政审批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审批人对具体行政审批行为负直接责任;实行审批和监管分离,防止自己审批自己监管;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强化对审批服务流程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监管,督促窗口人员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落实服务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软硬件建设,夯实行政审批基础。要理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派驻大厅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审批单位与政务中心在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管理方面的职责,在保证派驻人员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大厅要及时将考核情况、工作表现反馈原单位,以便原单位了解、掌握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加紧网络信息化建设步伐,打造审批“直通网”,逐步整合政务服务网、部门审批网、电子监察系统等网络系统,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便民服务事项“一网式”运行机制,实现行政审批事项“一网申报、一网受理、一网办结”。

(四)进一步统筹力量,推进改革向更深层次迈进。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逐步推进,改革已逐渐步入深水区,其难度愈来愈大,单靠编办现有力量势必影响改革的质量和进程。因此,在加强审改专业人员配备和培训学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全面统筹各部门、相关领域专家、社会各界力量,建立协调促进工作机制。要深入广泛调研,系统制定行政审批制定改革的规划目标,建立工作措施,全面推进改革深入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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