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四川、贵州等地考察学习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报告

来源:事业单位管理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8

 关于赴四川、贵州等地考察学习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报告

为开拓思维,强化认识,有序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按照市编委分管领导的批示要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副局长韩韬带领市直、西峰、环县登记局的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从7月6日开始,赴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攀枝花市西区;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等地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进行了为期一周的考察学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特点

      考察组采取深入试点单位实地了解察看,与试点单位、举办单位、当地登记局和编办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座谈交流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西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人民医院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总体上看,三地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领导重视程度高、职能部门配合到位、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彻底,效果明显。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职能部门配合到位。成都市新都区第二人民医院、攀枝花市西区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贵州省黔东南州黄平县人民医院是中编办确定的三个试点单位。市、县领导对试点工作非常重视,均明确了主抓领导、牵头单位、协作部门。都以市(州)、县委文件印发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试点建设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州)、县常务副市(州)、县长为组长,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为成员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明确了职责、细化了任务、厘清了责任,为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黔东南州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先后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关于支持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的补充意见》;攀枝花市编印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要求各举办单位、试点单位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开展讨论,解疑释惑,消除顾虑,增强干部职工的改革意识和参与意识,为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群众基础。

      二是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彻底,政策制度保障有力。在人事制度改革上,三地都推行基本编制+备案编制的管理模式,在基本编制的基础上,编制部门根据试点单位需求和标准规定,核定备案编制,备案编制不计入实有编制总数,由试点单位根据需要灵活掌握;财政部门在经费保障上予以大力支持;人社部门把备案编制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试点单位独立行使招聘、使用、考核和解聘等用人权。在绩效工资改革上,按照财力与事权匹配的原则,调整收益分配关系,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岗位工资制度,实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打破过去讲资格、论职称、看职位定酬劳的常规,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攀枝花市西区卫生服务所切实深化定编定岗、全员聘用、绩效考核、能进能出的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黄平县人民医院在工资分配方面坚持向临床一线、高风险岗位、业务骨干、贡献突出的同志倾斜,充分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三是体制机制运转灵活,试点工作成效明显。三地通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以科学的治理模式、灵活的体制机制,切实增强了试点单位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干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事业单位的服务意识,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单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基本实现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成效明显。黄平县人民医院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诊疗人次明显上升,经济效益不断提高。2014年与改革前2013年相比,共收治住院病人13941人,上升了5.9%;业务收入6196.3万元较改革前上升了3.93%。攀枝花市西区卫生所改革前门诊量仅为790人(次),2014年达到2220人(次);门诊就诊公共费用17.28元/人(次),改革后降低到14.8元/人(次),节约了成本。还采取门诊服务,巡诊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服务对象满意率、公益服务质量和社会认可度稳步提升,通过对服务对象回访,满意率达到了93%。

      二、几点体会

      认真总结三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主要有四点体会: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的一场变革,关乎举办单位、试点单位和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组织、人社、财政、编办等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众多重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落实。所以,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试点工作才能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政策是核心。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的政策基础是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是下放权力,如果我们分的不彻底,放的不到位或者改头换面,穿新鞋走老路,改革将失去意义,或者进入分了放合,放了又收的死胡同。

      三是健全制度是保障。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是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长效机制的保障。这就要求试点单位必须建立科学、民主的法人治理制度,灵活有效的用人制度,公开透明的绩效考核制度,奖勤罚懒的工资分配制度,权责对等的责任追究制度等。以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保障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康、规范运行。

      四是加大宣传是基础。试点单位的干部职工是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主体和主力军,是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规范运行的根本。要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就需要我们做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解疑释惑,消除顾虑,转变观念,提振信心。只有试点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广泛参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才能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工作及建议

      结合考察学习成果和我市实际,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周密谋划、综合施策,抓住“三个重点”,健全 “三项制度”,处理好“三个关系”,完善“一个程序”,全力推进我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抓住“三个重点”:一是抓住宣传发动这个重点。编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政策及相关知识问答》,加大对举办单位、试点单位干部职工的政策宣传和思想发动的广度和深度,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概念、意义、内容及开展试点工作的好处等方面入手,大力宣传《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11〕37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事登函〔2012〕4号)及《甘肃省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消除阻力,增强知晓度和认知度。向试点单位职工宣传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性质不发生变化、职工的身份不发生变化、职工待遇不发生变化,只是单位管理形式和模式的变化。为试点单位干部职工吃好定心丸,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抓住方案制定这个重点。《方案》既蓝图。法人治理结构试点成败与否,关键在于制定一个科学可行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结合实际,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保障措施等方面入手,认真制定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试点方案,明确“决策层”、“执行层”、“监督层”三层明晰的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框架和具体操作流程、方法步骤,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指明方向。要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要因地因时治宜,超前谋划,制定预案,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预见性;要广泛征求意见,加强与试点单位职工的沟通协调,达成共识,增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效性。三是抓住协作配合这个重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领导,细化任务,靠实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纪检部门负责试点实施的纪检监察工作;组织部门负责加强试点单位党的建设,指导监督试点单位领导干部调整、人才建设工作;编办指导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负责试点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审核、备案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提出试点单位经费、资产管理意见;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试点单位人事制度和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举办单位负责试点的组织实施,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试点单位负责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健全 “三项制度”:一是健全人事管理制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和做法,试点单位坚持理事会决策机制与党的领导相统一,理事会用人权与党管干部相统一,理事会和管理层中的党员干部按照党内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统一管理。推行全员聘用,试点单位补充人员在核定编制内进行招聘、聘用,由试点单位自行决定。按照能上能下,能出能进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二是健全绩效工资制度。鼓励试点单位建立与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按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分配原则,适当拉大收入分配差距,工资分配额度重点向关键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健全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在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试点单位可根据专业特点和岗位需求,自主确定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的岗位。试点单位人员编制实行审核备案制管理,由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标准核定机构编制限额,试点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在机构编制限额内自主设置除行政机构外的内设业务机构,调整事业编制比例使用。试点单位的人员编制可由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照相关标准在本级事业总编内逐步调整,急需专业技术人员可先进人后核编,实行动态管理。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政府和事业单位的关系。政府作为事业单位的出资主体,授权资产管理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主要是制定政策规划、保障财政投入、调整结构布局、营造发展环境等。事业单位根据实际,自主经营,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二是处理好事业单位和举办单位的关系。举办单位根据政府授权承担举办者职责,要从对事业单位的直接管理和微观管理中解脱出来,不再对事业单位人财物等具体事务进行管理,主要通过组织建设法人治理结构、组建理事会、委派理事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等方式来落实举办单位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事业单位在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章程独立运行;作为事业单位的决策(监督)机构,理事会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政策和本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三是处理好理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关系。理事会作为决策机构,既享有重大事项决策权,也要对决策失误承担责任。管理层按照理事会决议独立经营,向理事会报告工作,对理事会负责。监事会履行对决策层、管理层进行决策活动经营、管理的监督。

      完善一个程序:按照《章程》要求,深入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完善好理事会提名、审查、选举、任用程序。广泛吸纳“两委员一代表”、举办单位负责人、法律工作者、管理层主要负责人、职工代表、服务对象等代表,广泛参与试点单位决策。积极吸纳专业人才进入监事会,加强对决策层和执行层的监督。试点期间,给予试点单位新机制运行培养期,理事长可由举办单位分管领导或管理层负责人先行担任,逐步过渡,使试点单位逐渐脱离行政管理,成为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彻底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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