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16部门“三定”规定集中公布

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9-13

近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网集中公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科学技术部、水利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等16个部门“三定”规定,这是自今年3月中央公布《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来,中央编办首次集中公布改革后部门“三定”规定。

以下为中央16个部门“三定”规定,请点击对应链接查看。 

1.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2.国家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4.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5.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6.自然资源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7.生态环境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8.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1]

9.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三定”规定的通知 [20180910]

11.科学技术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2.水利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3.文化和旅游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5.海关总署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0910]

16.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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