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区调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权责清单

来源:西峰区委编办 作者:郭新源 发布时间:2022-03-10

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区直部门权责清单管理,西峰区委编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精神,及时公布取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权力事项1项(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合同争议进行调解)、县级交通部门权力事项1项(通航建筑物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审批),并对应取消相应的责任事项、追责情形。调整后,区直部门现保留权力事项为2814项,责任事项20577项,追责情形21097项。

本次调整,重新梳理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交通局各项行政权力,并对相应权责事项的名称、类型、依据等要素内容进行调整完善,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主体、完善监管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权力和责任“全流程”监督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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