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来源: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13

     1、认真学习省委、市委、市委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市编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出具体贯彻意见,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后印发执行。

    2、执行市委、市委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及市编办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决议、决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协调指导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

    3、提出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研究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工作建议,为领导及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做好信息和统计工作,收集、汇总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6、根据行动进展,超前研究谋划,确定宣传重点,编发活动信息,报道工作动态,总结提炼经验,宣传推广先进做法。

    7、结合实际,制定单位和干部联村联户有关制度职责,并督促落实。

    8、按照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力量对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工作启动、实施进展和落实效果进行督查,定期不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整改提高。

    9、执行月小结、季汇报、半年总结、年度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报告。

    10、建立考评制度,组织实施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年度考评工作。

    11、负责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行动有关会议筹备工作。

    1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享到: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