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解读专栏】福建省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 切实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8

  2019年8月,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一部专门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内法规,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印发后,福建省多措并举,推动形成了深入学习《条例》、切实贯彻《条例》、严格遵循《条例》的良好氛围。福建省委编办以此为契机,健全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提升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水平,着力运用《条例》创新性开展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多措并举学《条例》,让《条例》精神在各级领导和机构编制干部中入脑入心 

 

  学习《条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福建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周密部署安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

 

  一是制定方案。福建省委编办把学习宣传《条例》列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总体安排,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印发《<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宣传解读、督促落实等作了详细安排,做到工作有计划、任务有时限、责任到人头,扎实有序推进学习宣传《条例》工作。 

 

  二是广泛学习宣传。福建省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把学懂弄通《条例》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学习内容来安排,通过系统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条例》精神入心入脑、融会贯通。2019年9月,福建省委编办面向各市、县(区)委编办主任,举办了《条例》学习培训班。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级编办相继结合各地实际举办了多种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并将《条例》的学习纳入党校的培训课程。同时,福建省委编办在门户网站开辟《条例》学习专栏,登载《条例》相关学习内容;在主办的《机构编制工作简报》编印多期《条例》学习专刊,登载各级编办学习和贯彻情况;在全省机构编制系统组织开展《条例》专题知识答题活动,并向“学习强国”平台投稿。市、县(区)编办也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多举措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 

 

  二、严格遵循《条例》,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检查,推动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落实和执行,只有通过有效监督问责,才能真正把《条例》的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福建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开展机构编制工作,在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上迈出新步伐。 

 

  一是准确把握《条例》要求,探索完善制度建设。中央编委领导体制调整后,福建省相应调整了省委编委领导体制。2019年6月,省委编委修订了编委会和编办工作规则。《条例》颁布后,对照《条例》要求,组织力量对各类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凡不符合《条例》规定的均予以清理或修正,确保各项制度与《条例》有机衔接。持续完善配套制度,根据《条例》规定,以机构编制事项合规性审查、领导职数台账管理、机构编制动态调整和评估、违规违纪问题查处等为重点,加快制定或修订完善有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的具体要求,推动全面规范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三定”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动各部门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把牢机构设置、领导职数配备、用编进人审批关。努力推动机构编制工作由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持续完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运行机制,实现更加高效履职。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及时跟进改革后部门间职责划分和跨部门重大工作统筹情况,确保相关领域工作有序衔接。及时梳理研究和汇总报告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中央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条例》规定了机构编制工作应遵守的纪律要求,明确了五种机构编制工作的禁止情形。福建省委编办坚持从严执行《条例》规定,密切协同巡视、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机构编制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纠正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机构编制工作的违规行为,强化机构编制的刚性约束。始终坚持讲原则、讲纪律,按照程序办事,牢牢把住关口,从严从紧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机构编制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结合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适时开展自查、评估、反馈工作,把监督检查的各项规定具体化。 

 

  三是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条例》明确了机构编制部门监督问责和巡视巡察、党委督促检查、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各项工作的相互关系和协同方式。为进一步形成监督执行的制度合力,福建省委编办研究起草《福建省机构编制管理协作配合暂行办法》。通过完善用编预核机制,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作配合,建立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等部门的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整改反馈等工作机制,使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成为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提升制度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三、强调应用《条例》,创造性开展工作,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福建省委编办遵循《条例》规定的机构编制工作四条基本原则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根据实际,针对机构编制部门长期存在又亟待解决的问题,提出建设性的办法,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一是全面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构编制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巩固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必须体现党的意志。福建省始终牢牢把握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条主线,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明确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总体格局和运行体系。机构改革中,在机构的总体设置上优先保障党的组织、党的部门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在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乡镇(街道)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强调把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根本原则。在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优化了高校、医院党组织的力量配备。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优化协同高效不仅是设计体系的原则,也是推进改革、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原则。福建省以贯彻《条例》为契机,不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按照既有“物理变化”又有“化学反应”要求,把转变和优化职责作为关键,持续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总结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促进两岸融合发展、数字福建建设等领域机构改革,以及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协调配合机制等方面的做法,巩固深化机构改革成果。坚持瘦身与健身相结合,在严控两个总量不突破的前提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编制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平潭综合实验区坚持先行先试,创新管理,按照综合、扁平、高效原则,设立4个片区管理局,将15个乡镇整合为4个分别对应,实行“区镇合一”体制,构建“实验区(县)— 片区(乡镇)”一体发展的管理架构,破解原有“管委会—片区—乡镇”管理架构层级过多、衔接不畅、资源分散、效率不高等问题,党政机构数量大幅度精简,通过人员分流,实验区行政编制从2018年的超编59名变成空编45名。同时对区属事业单位进行改革,大幅度推进“小、散、弱”和职能相近事业单位整合撤并,将实验区现有除公立学校、医院和执法机构外的122个事业单位整合为15个,精简87.7%,有效盘活事业单位资源,解决了事业单位条块分割、重复建设和编制紧缺问题。 

 

  三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是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也是机构编制管理的根本。福建省委编办从群众反映突出的教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问题着手,以问题为导向,在机构设置、职能转变、编制调整等方面着力破解影响人民利益的难题。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对职能任务弱化的做减法。同时,切实加强关系国计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机构编制配备,保障机构编制资源更好发挥效益。例如,在着力解决中小学教师编制矛盾方面,加强编制统筹调剂力度。分利用现有待分配编制,统筹各类事业空编,建立省、市(实验区)公办中小学教师编制专户。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对现有教师编制进行挖潜,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减少现有编外聘用教师,建立短期聘用编外教师管理办法。同步推进其他配套措施。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创新公办中小学教师职称管理方式,推动编内编外教师“同工同酬”,足额保障经费所需,探索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扶持社会力量办中小学的力度。 

     

    (文章来源:《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2020年第2期;封面图片为永春县石鼓镇卿园村,来源于福建省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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