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庆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1-23

 

庆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现将《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庆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2日

庆阳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庆政发〔2016〕112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三届73次政府常务会议精神,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特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五个标准化”(审批要件标准化、审批流程标准化、收费标准化、规范文本标准化、信息公开标准化),实现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便捷、高效、阳光和服务无差别化,促使行政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和企业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实施范围

市级权限内政府投资项目从立项审批到竣工验收阶段涉及的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

三、工作内容(一)审批要件标准化

按照合法合理、清晰明确、实用有效的原则,重点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时限等审批要件予以优化和规范,清晰说明必备的批文、表格、证明材料等,实现便于申报对象提供、审批单位审查、网上审批平台操作的并联审批目的。

规范受理范围。各职能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清楚列明行政审批事项适用的申请人、申请内容及申请条件等与审批有关的内容,禁止在申请受理阶段设定无法定依据的要求。

明确审批条件。对审批事项准确列明准予批准的条件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得使用模糊语言和兜底条款,不得随意更改获得审批的条件。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与此冲突的部门制度规定、办事指南等相关条款一律无效。对审批条件从允许性和限制性两个方面列明申请人获得批准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如资格资质、产业政策(鼓励或限制)、规划布局、节能环保、消防标准、技术设备、场所设置、资金规模、安全卫生、相关部门意见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允许性必要条件,采用“应……”的表述形式;限制性必要条件,采用“不应……”的表述形式。

简化申报材料。一次性列明申请人就本申请事项应提交的所有表格、材料清单及每个材料所需的数量、性质(原件或复印件),以编号形式列出。依法减少和规范申报材料,严格将申报材料的种类、数量等限制在必要的最小范围之内,并使用清晰的语言进行定性定量描述,制订材料范本。相关材料上传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做到材料一次提交、重复可用,减少办事人反复提供材料的次数。严禁要求办事人提供与申请无关的材料、多重证明材料等。

(二)审批流程标准化

通过对现有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设置科学合理的审批流程,实现便于控制合理流程、剔除无效流程、杜绝增加指定流程的目的。

制定标准化流程图。按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一事一流程”原则,各职能部门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所有事项逐项制定审批流程控制图。

充分授权。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进一步细化对窗口的授权,由部门依法依规授予窗口报件受理权、初审权、核准权、审批权、审签权和发证照权限,实行首席代表负责制,推行“一审一核”和“即审即办”。

规范审批程序。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办理程序控制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5个环节(对依法需现场勘查、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听证等环节的,需在审批流程图中予以说明具体时限;对初审或审核转报类事项将承诺办理时限控制在从本级审批部门受理到提交上级审批的时间段),对涉及分情形或分阶段进行的,如听证论证、检验检测、招标拍卖、专家评审等,可采用数字与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准确表述审批时限。各部门不得擅自增加主要环节。

整合优化审批流程。各职能部门以节点定制与流程图形式,对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发证5个环节的具体处理步骤予以分解、连贯和固化,将受理条件、申报资料、受理地点、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经办人、联系方式等内容整合优化到各个环节,形成标准化审批流程,确保各个环节在实际审批过程中“不增、不减、不拖”,依照规定程序限时办结。

(三)收费标准化

通过建立涉批收费项目清单,明确各项收费的标准、依据和收费形式,明晰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需要缴纳的费用,实现收费合法化、合规化,最大限度压缩收费的自由裁量权,杜绝多收费、违规收费,限制超过自由裁量权的减收免收。

规范收费项目。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改委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涉及收费项目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各审批部门不得擅自将具体审查工作委托其它机构负责,不得据此直接或由受委托机构向申请人收取审查费用。禁止变相收费、搭车收费。

规范收费说明。项目收费清单一次性列明本事项所有现行收费(包含税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事项等)项目名称、单位、数额、依据和缴纳方式等。不收费的项目一律注明“不收费”。

(四)规范文本标准化

通过对各类审批文本设定规范标准,实现为审批方和申报人提供可视可及可参考的标准文本,增强项目申报和审批的成功率,达到从细节上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各职能部门依法细化、量化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各类文本的裁量标准。对需申报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包括各类申请书、申请报告、证明、意见书、表单等)、审批结果性文件逐项编制示范文本及错误示例,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填写标准及打印技术标准要求等,形成示范性文本。示范文本要在政务大厅各相关窗口、部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提供电子文档下载和查询服务,同时印制纸质样本,方便群众获取。

(五)信息公开标准化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外,对凡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的信息,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统一标准,制定统一规格和样式的办事指南,通过网上公开发布、公开栏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提供服务指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形成诚信互信和审批联动的双向机制,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四、工作步骤

(一)梳理上报阶段(2017年1月--2月)

各职能部门要清理规范本单位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中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审批前置条件、申报材料、审批程序、结果性文件等,形成统一的审批要素规范标准,并提供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相关表格等需要申报对象向部门单位提供的全部纸质资料的格式文本和示范文本,于2月底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两份)、电子档报送到市政务服务中心。

(二)规范审查阶段(2016年3月)

市审改办会同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各部门报送的梳理结果进行规范性审查。

(三)公布实施阶段(2017年4月)

审定后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信息通过网站、窗口等载体向社会公开,统一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标准化工作手册》,相关资料录入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操作平台,并对甘肃政务服务网庆阳子站和庆阳市统一电子政务平台数据进行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周密安排,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及时解决改革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高效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职能部门要树立改革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指定相关业务科室和具体人员承担标准化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从各自职能出发,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指导支持改革,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三)加强监督检查。市审改办要会同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和督办机制,对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全过程监察督促指导,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推进工作不主动、成效不明显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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