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制度

来源:人事秘书科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8-05

1、学习目标。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坚持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法规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水平。

2、学习内容。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个方面。政治学习以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为主,重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业务学习以机构编制管理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办法等为主,同时了解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技、公共管理、应用写作和法律法规等知识。

3、学习时间。职工集体学习一般安排在每周星期四下午,若遇特殊情况,时间临时调整。对政策性、时效性强的学习内容及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及时安排学习传达。

4、学习方法。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时政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专题讨论与心得交流相结合,外出培训与聘请辅导相结合,书本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切实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5、学习要求。各科(局)要合理安排工作,组织干部职工按时参加单位集体学习,学习时一般不允许会客或办理业务,认真做好笔记。集体学习由人事秘书科负责组织、安排、记录,坚持每季度检查通报一次,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中央、省、市安排开展的阶段性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实施“自选动作”,努力提高学习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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